本项目宁波模具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备[20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宁波模具产业园区观光车采购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模具产业园区观光车采购
二、招标范围:11座电动观光车1辆
三、交车地点:浙江省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模具产业园(南滨北路1号)27幢
四、随车备品,配件工具数量:根据工厂的配件清单验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括本次招标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市场行为规范,无不良记录;
4、制造商必须是纳入国家公告的企业,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CCC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各部工况工作正常,无任何异常现象,车况应完好无损,面漆应无擦伤及修复痕迹。
提供的手续完备、齐全、合法有效,如遇提供的车辆有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无条件负责调换,厂家出据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投标公司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
1、提供公司简介、基本架构、运作模式;
2、观光车辆(十一座)配置参数、报价、款式;
3、售后服务承诺及与承诺相关的保障措施。
八、报价方式及报价所涉及的内容
投标限价:6万人民币。
报价所涉及的内容:观光车辆购置费、运输费、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保证招标方能正常使用观光车。
九、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生产商的书面授权书,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上午11:30。
十一、中标原则
经开标当日现场审核,所投标书内容无缺项漏项的且与招标人确认的项目范围一致,综合考量投标人之资质、服务承诺等因素,以综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模具产业园(南滨北路1号)27幢
联 系 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4-59955777